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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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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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现在看直播的人,一定不少。

  虽然这是个冷门网站,但这次追逃致死的事件……

  闹得实在是太大了。

  网络上,早已是沸沸扬扬。

  “应该能胜诉吧……”

  她望着直播画面,不由握了握拳头。

  这次的判决,事关见义勇为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若是处理不当的话……

  那真的会寒了无数人的心。

  一个见义勇为反被判罚的案例在前,未来的社会上将不会再出现见义勇为的人。

  做好事,还要顾及后果。

  就算是圣人……

  恐怕也要三思而后行。

  ……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秦牧慷慨激昂的声音,回荡在法庭之上。

  “你放屁!”

  “你别试图偷换概念,我……我我说的明明是你们没有注意方法,才把我儿子逼死的!”

  原告席上。

  原翠莲涨红着脸,再次忍不住反驳了起来。

  “我……我儿子天生胆子就小,被你们两个凶神恶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会横穿马路!”

  “律师都说了,你们这个事件构成了因果关系!”

  “如果不是你们,惨剧根本不可能发生!”

  她越说越气愤。

  在心理认同的作用下,愈发觉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说道:“那现在就说第三点,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根本不构成!”

  这个案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确涉及了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要有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两者需要构成因果关系。

  “在法定意义上,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件案子里,我们追逐抢劫犯,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

  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

  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

  就比如说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

  必须要是消极的、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而民事义务,包括法条上规定的、合同上规定的、道德层面约定俗成的等等。

  这些条文颇为枯燥。

  若是该行为是积极向上的,道德所鼓励的,便不可以简单将其定义为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

  从民法上来说,这段因果关系,在民事上,是不支持的。

  “按照民法,我们追逐的行为,理论上不会造成任何消极、违背道德的后果,因果关系自然不构成!”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说道:“在刑法上,因果关系指的是人的社会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问下原告方,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这个行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

  这一句反问。

  再次把原翠莲说的哑口无言。

  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的口才这么好。

  才说到第三点,就把她起诉的内容驳斥了大半。

  关键……

  说的还都是她听不懂的。

  “第四点,你说我们无忏悔之心,这点更是无稽之谈!”

  秦牧没有停顿。

  趁着势头,继续驳斥:“在事发之后,肇事司机华立,并未逃逸,当即拨打了110和120报警电话。”

  “在事后,我们曾和警方积极沟通,配合定责。”

  “毕竟事故发生了,谁都不想看到。”

  “你口中的忏悔之心,只是你认为的忏悔,想要我们向你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

  “但是……”

  秦牧冷笑了一声:“我们本就没错,谈何忏悔?”

  “我没有错,梁成斌也没有错,犯罪行为发生在眼前,我们做不到袖手旁观!”

  “白雪兰没有错,她戴着金链子走在大街上,就算是招摇过市,也不能成为他人犯罪的理由!”

  “华立更没有错,事故发生后,做了所有该做事!”

  “在这个事件里,唯一有错的……只有你儿子!”

  “真要忏悔的话,也是他在九泉之下,向我们忏悔!”

  一字一句。

  铿锵有力,飘荡在法庭上空。

  在法庭上。

  秦牧第一次展示出了锋芒,无情的驳斥了原翠莲的所有观点。

  的确。

  这个案子里,所有人都没有错。

  唯一有错的……

  就是原翠莲的儿子。

  真要论因果关系的话……

  若她儿子没有抢劫,便不会发生后续的所有事情。

  “你……你你……我儿子都死了,你居然还要这么说他!”

  而原翠莲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

  面红耳赤的她,张牙舞爪,冲出了原告席。

  就要朝着秦牧挠去。

  时刻关注着现场状况的法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了原翠莲的行为。

  “法庭之上,禁止打架斗殴!”

  周全民冷着脸,盯着原翠莲,沉声警告了一句。

  “但是他骂我儿子!”

  原翠莲气得浑身发颤,大声反驳道。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判定道:“刚才是陈述环节,没有任何辱骂言论,属于正常观点阐述!”

  在刑事诉讼中。

  开庭之后,先是原告陈述起诉状以及事情经过。

  再是被告反驳,说出自己不同的观点。

  在这个环节结束后……

  他们合议庭,将针对双方不同的观点,进行归纳。

  将本案的关注度,聚集在这些焦点上。

  后续的举证、质证、辩护环节,都是围绕着这些焦点来展开的。

  这也是法庭诉讼和吵架最大的区别所在。

  除了要讲究证据……

  法庭诉讼,还需要围绕核心焦点,来驳斥对方。

  而吵架则是吵到哪里就是哪里。

  有时候可能离题十万八千里。

  “被告方,请继续发言。”

  在喝止了原翠莲后,周全民继续看向了秦牧。

  态度公正。

  没有掺杂丝毫感情色彩。

  作为审判长。

  他在法庭上,便是司法公正的化身。

  不允许有任何感情偏向。

  秦牧点了点头,继续开口:“现在说第五点!”

  “派出所和我们同步过部分信息,你的儿子夏圆,在执行此次犯罪之前,曾经就有过偷盗、斗殴被拘留的相关案底。”

  “你却在诉讼词上说,夏圆本性纯善,简直是颠倒黑白!”

  这个消息。

  是沈岛那边查询之后,告知他的。

  因为他是事件的涉案人员,因此有权得知这些真相。

  他们追逐的夏圆……

  以前就曾经多次因为偷盗、斗殴,而遭遇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档案里……

  却是清清楚楚记载着多次犯罪记录!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过案底的从重处罚。

  夏圆这次的抢劫行为……

  大概率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第六点,关于赔偿问题。”

  最后。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将己方的观点说了出来:“此次案件,我们四人集体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绝不进行任何赔偿!”

  原翠莲除了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158万。

  原本。

  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除白雪兰之外,他们每个人都要承担5%的民事责任。

  换算成赔偿,大约是每人一万出头。

  这也是原翠莲为什么恼羞成怒的原因。

  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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