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想起诉整栋楼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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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我想起诉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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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牧却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说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同样的,后面还有一句补充条款: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沈岛听到这里。

  神情一动,若有所思了起来。

  “而我记得,刑法里还有一条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在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秦牧接着开口。

  刑法条文信口拈来,一字不差。

  而沈岛听到他念出的法条,也彻底反应了过来。

  激动不已。

  “不错!”

  “对方这个行为,完全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如果你刚才背的刑法没错的话,这属于择一重罪判罚的原则,对方的罪名并不仅仅是高空抛物罪!”

  这次因为秦牧的一个报警电话,他带着手下民警加班到大半夜。

  心里也对这个抛物者憋了一肚子火。

  物业发了通告,他们也挨家挨户问了,依旧没人承认罪责。

  本来他都想要放弃了……

  没想到秦牧在刑法中,居然另辟蹊径,找到了这么一条路子!

  不过……

  在激动震撼之余。

  他抬起头,忍不住问道:“咦?你怎么对法条这么熟悉?我记得你之前还不是很懂啊。”

  在这之前。

  他曾亲自处理了孙成林的案子,孙成林当时闯入养老院,触发了诸多罪责。

  可秦牧当时只是指认了对方敲诈勒索,远没有今天这么专业。

  而秦牧被这么一问。

  干笑了一声。

  摸了摸鼻子,随口解释道:“不是这些天被欺负的多了嘛,我寻思着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些天没事就多看了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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