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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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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
论坛里。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前两轮案子······
他们还能根据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势。
而这个案子他们根本看不懂。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好在论坛里······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没多久就有人主动冒泡,发帖解释这个案子的局势。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和李四是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后。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没有任何证据。
在法律上。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更别说······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但······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却出现了亏损。
张三和李四协商后,李四在亏损欠款中签了字,表示愿意三个月内归还所欠下的5000万元。
这就出现了问题。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开局?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好家伙,那岂不是说这个案子必输了?」
「输倒不一定,只要表现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现分,同样可以晋级。」
「问题是up擅长的是刑事辩护啊,他懂这些债务纠纷吗?」
「这还不是一般的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领域,别的不谈,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债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欷歔不已。
在明白了当前局势之后,都不禁悲观了起来。
如果是刑事官司。
他们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可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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