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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顺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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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以惩罚。但必须亲至我汉洲本土,在我齐国大王阶下认罪。”
“……”阮福濒闻言,下意识地合上文本,不可思议地看着曹宁。这不就是执一国君王为囚,到敌国阶下认罪伏法,这等羞辱,何人敢应下!而且,还是跨越数万里海波,到那极远南方汉洲大陆,这要是有个意外,说不定就死在了海上。这哪里是免除了惩罚,简直就是要借故送我的命呀!
如此九死一生的经历,那莫如就这般于王宫中引颈就戮,好歹也能落个全尸,葬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
曹宁见阮福濒畏惧于前往汉洲本土,端坐在木椅上闭口不言,脸上也露出一丝决绝之色,不由微微摇了摇头,开口说道:“若是阳郡公殿下不堪路途遥远,那么就遣重臣为谢罪使,代表殿下前往汉洲本土,于我齐国大王阶下认罪。另外,请殿下将太子送至汉洲本土为质。”
齐国此前击败萨摩藩、万丹王国,均没有要求留子为质,而曹宁之所以加上这条,是经潮州来援的李来亨一番话语启发后,才想起来添加这款。将这广南国未来的太子弄到汉洲去,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会受到齐国的影响,为以后加强对广南国的控制,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阮福濒微弱地与曹宁讨论,可否免除割地条款,减少赔款数额,并一度执拗起来,坚持不让步。可随后两天,当曹宁不经意间告知阮福濒,广南国镇北大将军、他的长子阮福顺突然带着兵离开了香河北岸,返回了北方军事重镇日丽(今越南洞海市)。
阮福濒立即变了脸色,在犹豫了半天后,立刻全数同意了齐国厘定的停战合约,是为《顺化合约》,并签字落印。但其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尴尬的小插曲,广南王金印竟然被齐军于王宫中给搜刮走了,废了好半天功夫,才从码头堆积的财物中寻到这枚代表广南王权威的金印。
《顺化合约》条款如下:
一、广南王国就发起的战争行为,向齐国表示歉意,并派出国中重臣充任谢罪使,赴齐国本土,对其战争罪行,作出正式道歉;
二、严厉惩办此次战争发起和和怂恿的官员,由齐国派出监察人员予以监督执行和确认;
三、广南王国明确承认华英王国和南蟠王国为完全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广南王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四、广南王国窃取之占城王国、华英王国、南蟠王国领土,均重归于上述王国法理内领土,不得予以侵犯。
五、广南王国将管理下城府芽庄(今越南芽庄市)周边所属之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齐国,以为战争期间所为补偿。附属说明:城府芽庄之界限,丐河以南,西至五行山嵴中线,南至南平领地。
六、前款所载之地图划定疆界,俟本和议批准互换之后,双方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共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
七、广南王国将沱灢港(今越南岘港)周边十五里之地,租借与大齐王国,租借费为每年一千块汉洲银元,租期为二十年,期限届满后,大齐王国享有续约优先权。
八、广南王国依约将白银六十万两交与齐国,作为赔偿军费。该款项分作十年期次交完:第一次六万两,应在本和议签订后三个月内交清;第二次六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二十四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八次,递年交纳。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广南国之便。再,赔付款项,每期可允实物抵扣,但比例不应超过五成之数。
九、本和议批准互换之后限六个月之内,大齐王国准予广南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大齐王国臣民。
十、广南王国全境之内开放于齐国通商市场,齐国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广南王国应予以最优待遇。
十一、齐国臣民得在广南境内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货物任便装运进口,进口税项,由双方议定。
十二、齐国臣民于广南国境内有议罪之行为,需交由齐国驻广南外交及民政代表,依据齐国之法度处置。
十三、齐国军队见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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