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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二章 埃及,齐国的禁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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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曼帝国政府将埃及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分给帝国素丹任命的“巴沙“(即素丹在埃及的代理人、埃及省的总督)进行管理,另一部分,大概占埃及土地约三分之二,分配给那些马木鲁克贵族经营。

  受封土地的总督或马木鲁克领主,都有权向农民征税,其中包括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以及其他捐税。领主向农民收取货币地租后,依帝国素丹规定,将一部分收入上缴给总督,总督再将其交给帝国的国库作为贡赋,其余的收入则归领主占有。

  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下,实际控制埃及的马穆鲁克将军们仗着手中的马刀,继续割据一方,掠夺民财,甚至屠戮百姓,有时还会欺负奥斯曼派来的总督。而总督呢,只关心上缴的税款够不够,推行包税人制度,任凭包税人对百姓横征暴敛,酷刑威逼。昔日肥得流油的埃及,逐渐又被搞得民不聊生,人口减半,田地荒芜,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

  若是任由此番情形继续恶化下去,作为奥斯曼帝国奶牛的埃及怕是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得无“奶”可挤了。

  然而,在二十多年前,位于遥远汉洲大陆上的齐国商人陆续来到埃及,通过陆路,将大量的东方商品和工业制成品输往奥斯曼帝国以及地中海其他国家和地区,使得昔日沉寂的过境贸易突然又兴盛起来。

  及至齐国与奥斯曼帝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商贸关系后,从汉洲、印度、波斯输入的商品也日益增多,使得开罗成为一个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地中海沿岸的商人会来这里购买东印度群岛和印度地区的生产的香料、棉布,以及来自齐国的香水、钟表、玻璃、香皂(或肥皂)、瓷器、茶叶、砂糖等工业制成品。

  13年前(1671年),为了更加快捷地将抵达苏伊士港的货物运至地中海沿岸港口,齐国从奥斯曼帝国素丹和大维齐那里取得授权,修建了一条苏伊士港通往开罗的公路,并获得了公路两侧三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权。

  这条长度仅130多公里的公路,原料全部来自奥斯曼帝国阿拉伯(叙利亚)行省科发赫天然沥青矿,并征发了数千埃及人施工,整个建造工期不到七个月,便全线贯通,成为埃及,乃至奥斯曼帝国第一条沥青公路。

  为了管理和维护这条公路,齐国人专门组建了一个管理委员会,并将埃及总督和沿途的三个地方帕夏全部拉了进来,还以马穆鲁克骑兵为主成立了一支护路队,除了防止有人故意破坏公路外,还用于巡查公路沿线,对行驶在公路上的商人车队予以武装护卫。

  这条公路当然不是一条免费通行的道路,包括齐国商人在内的所有运输车辆,只要驶上公路,就必须缴纳相应的道路通行费。

  繁荣的红海--地中海贸易,使得这条公路自开通以来,便一直处于满负荷运转,异常繁忙,给众多投资者和经营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收益。

  眼瞅着这条公路是如此赚钱,一些眼红的投资者便盘算着,是不是再修一条公路,从苏伊士港直通北边的达米埃塔港。这样一来,岂不是要比现在经开罗再走尼罗河船运这条线路,从距离和时间上都要节省许多。

  “你们齐国人对此提议怎么看?”埃及总督奥尔塔·扎卡放下酒杯,笑眯眯地看着齐国驻埃及总代表兼道路管理委员会执事岳绍志,“据说,那些几个帕夏的身后有英国商人在支持。他们认为,一旦将这条公路修通,必然能取代目前正在通行的苏开公路。”

  “那总督大人希望修建这条公路吗?”岳绍志轻轻将身边的女人推开,微笑着看向扎卡总督。

  这位总督是一名阿尔巴尼亚人,曾在耶尼切里军团中任职,六年前被素丹派到埃及,替换任期已超过十三年之久的原任总督奥尔凯·萨汉。

  抵达埃及后,前任总督在齐国埃及商社、苏开公路、尼罗河航运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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