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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节 搞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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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光九这个人不足为奇,苟承绚第一次见到他就知道他是个破靴党――虽然临高没这说法,但是和他就是一路人。当初他可是被临高那些文人骂为斯文败类的。
“说我是败类,你们这群人却一个个都投靠了髡贼!”苟承绚午夜梦回,痛感自己沦落至此的时候总是要想起这帮当初咒骂他和他爹的临高文人。更恨髡贼识人不明,居然不先来招降他苟家――非去勾结那帮盐狗子。
其实投靠髡贼这件事,他家是一点没心理负担的,只不过髡贼先拿了他家当作野怪给刷了,让苟家投降卖国都不成。到现在弄成了国仇家恨,痛感“卖国无门”。
这种强烈的失落感加上自家自身的沦落,使得苟承绚对髡贼怀着强烈的憎恨,非要和髡贼斗个你死我活不可了。
他来郝元落脚的地方已经不是第一回了,这个人很是古怪:明明住在臭烘烘的贫民窟里,屋子却收拾的干干净净。
举止文雅,爱干净,又能读能写,说起话来又是大道理套着小道理,天理人情滴水不漏的文章……苟承绚认为他并不是什么“机工”,而是个读书人出身。
只是这个读书人太过与众不同,他即不炫耀自己是个读书人,还能厕身于这么困苦的环境之中――要知道东家老爷每个月都给他十两银子的个人开销,至于用在“办事”上的费用,每个月也有几十两,最近几个月,甚至有几百两银子的时候。
在这个经手三分肥的观念深入人心,甚至是公开的规矩――连大户缙绅人家也都默认自家仆役采买的时候拿回扣,虚报数额。郝元很可以在过手的银子里拿些个人的好处。
即使他真得很清高,不愿意从中获益,每月十两银子的开销也足够让他在城里找一处像样的房子,再找个女人服侍自己――要知道一个衙门里的师爷一年的束脩才不过一百二十两。
郝元却毫不在意的住在这破屋子里,每天吃糙米杂粮煮得饭,菜,都是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送得――他平日里给村民代写书信、文契,念念官府的公告。要说荤腥,都是最便宜的江边的臭鱼烂虾,从没见过他吃肉。
苟承绚派人悄悄打听过郝元在这里的事情。知道他在周边贫民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尊称他叫“郝先生”。
郝元平日里替人“代书”,他不但字写得好,而且内容也写得周全、得体。有些人遇上疑难问题也来问他的意见,他总能给出非常合适的建议。他也主动走出去,到各家各户的破房子里去串门。有时遇上有人病了,家里人手不够,他就成宿在那里守护着。抓药没钱,他就掏自己的腰包。谁家有了过不去的难事,他也是总是尽可能的帮忙。
老百姓的心眼最实在。谁对他诚心诚意,他就会把心掏给你。郝元是他们心目中的“圣人”,他们喜欢他,尊敬他,越来越信任他。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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