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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巴城大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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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门,最初来源于东汉末年张陵在四川鹄鸣山创立的五斗米道,以及随后河北巨鹿人张角创立的太平道。
而在明代成化年间诞生的罗教,更是中国民间宗教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以此为转机,各种名目的民间教门组织随处涌现。不过在称呼上,历来有着“南会北教”的说法,也就是“盖教盛于北而不盛于南,会盛于南而不盛于北。”由此也就有了将北方的秘密会社称作“教门”,而南方的则称为“会党”。
比如北方有八卦教、清水教、混元教、收元教等,而南方则是天地会、南斗会、北斗会、子龙会、小刀会等等......
至于说东南亚的这些华人“公司”,其实就是一种发源于两广和福建地区,以乡村庙宇为依托,由信众捐款,对贫苦会众进行慈善救助的会党,它最主要的经营项目是“人情”,而非从事商业活动。
问题是接触这些组织的西方人--尤其是以契约关系构成国家基础的荷兰人,根本不懂古代中华文明的社会基础是道德人情,他们只能牵强附会的将这种在组织结构上似曾相识,又无可比较的“会”称作“公司”(Congsee)。至于西方词汇里的“Company”,当时的华人社会也无法翻译;因其也是由多名股东出资,商议事务时需要召开股东会,于是便转借了闽粤乡间的叫法,称之为“公司”。
在后世的诸多文章里,经常会把上述两种组织形态混淆,借以表示中国人的商业组织是多么的先进,可事实上两者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要知道不管是兰芳公司,还是组成“和顺联盟”的十四家公司,都是“Congsee”,而不是“Company”。
至于在另一时空网络上众口一词的“兰芳共和国”,不管是18世纪还是19世纪根本没有这样的叫法。首先提出这一名词的人是民国时期的学者罗香林,罗香林的说法来源于19世纪的荷兰人高延,而高延的说法则是源于他将兰芳公司的组织形态对比已经灭亡的联省共和国。
与其说兰芳是个“共和国”,倒不如说它是一个由兰芳会吞并诸多小会党后形成的大会党。没事的时候大家各挖各的矿,各种各的地;有事的时候则联合起来攻城掠地,或是一起御敌。
罗香林之所以会做这个结论,要结合他所处的时代背景。在皇权崩塌后,中国人迎来了一个几经起伏的真假共和时代。内有军阀混战,民生凋敝,外有强敌虎视眈眈,所有的有识之士都在寻找一条能够指引中国未来的道路,寻找一个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制度。
当西方文明以其霸权笼罩东亚之时,面对落后挨打的现状,中华的后人只能埋首于先人典籍中寻找自尊。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急迫与希望,兰芳公司被“共和”了,也被放大了,变成了比美国和法国还早的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由此也在华人中流传开来。
问题是一百年前的中国人这么说这么想还可以理解,可到了21世纪还要这么认为,那就真成了“自吹自擂”了。
另外关于那位被称为“坤甸王”的罗芳柏,十几年前黄绵舍曾在坤甸见过对方一面。按照黄绵舍所说,此人是个秀才出身,能文能武,当时虽然在坤甸当教书先生,但因其口才好,处事公正,经常替人调解纠纷,已经在当地小有名望。
听了黄绵舍这番话,再想到对方这些年和各方势力开战的经过,赵新心里不禁感叹,这哪是什么秀才啊,妥妥一个心狠手黑的帮派老大!
在黄绵舍的讲述里,有四个字引起了赵新的注意,那就是罗芳柏“富可敌国”。有钱、能文能武,手下还有几万矿工,难怪能在加里曼丹岛上称王称霸,连荷兰人和周边苏丹都不敢招惹。
问题是这样的势力能维持多久呢?罗芳柏再厉害,他骨子里还是一个旧式的枭雄,从他让手下穿清军号衣这一点就能看出来。而历史上随着西加里曼丹岛上黄金产量的不断减少,兰芳公司也加入了贩卖鸦片的行列......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赵新有了吞并西婆罗洲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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