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 何劳转粟上青天_乾隆四十八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七百零八章 何劳转粟上青天

第(3/3)页

,生活极为悲惨,逃亡事件时有发生。

  西线司令部的人曾救助过一个半疯半癫的家伙,后来才得知此人是个流放犯,三年前因贩卖私盐被发配至此。先是老婆病死了,留下一个五岁大的女儿,之后为了完成耕作任务,他根本顾不上孩子,只能在耕种时将其放在附近的林子里,任其嗷嗷呻吟,没几天,那孩子就被狼叼走了,男人也疯了。

  做完了这些统计,赵新大致明白了清代流放新疆的普通人境遇有多悲惨。在他的直观印象里,原以为流放犯来这里都是要当兵戍边或是放羊。

  拿到调查数据后,赵新觉得土地所有制照葫芦画瓢就行,关键是要给屯户们一个合理的纳租额,能让他们安心种地。再有就是遣犯的情况要重新做甄别,像那些忤逆、抢劫、窝盗、迷拐、偷坟掘墓、谋杀、越狱、乃至贪腐的,是罪犯要继续接受劳动改造,冤枉的就得转成跟兵屯一个待遇才行。

  此外除了上述问题,还有一个让赵新头疼的屯田群体--“户屯”。这种耕种形式设立于乾隆二十七年,劳动人手来源不一,情况复杂。其中有来自甘肃各地的流民、佃农,有来此寻找生计的“佣工艺业之人”和小商贩,也有就是绿营眷兵的分户子弟,再有就是内地的一些豪强大族,以及当地发案被株连者、内附的边民等。

  户屯的耕地一开始也是官营,每户给官田三十亩,但只要耕种满五年,就可以“升科”--也就是要向官府缴纳赋税,同时官田转为私田。此外这部分人的农具和牲畜不是由官府拨付,而是贷给使用,生计充裕之后要交还,损耗自行承担。

  这部分耕地虽然数量不大,但也不能轻视,所有权怎么收、如何收,赵新还拿不定主意。关键是这年月的新疆地广人稀,没开垦的荒地实在多了去。要是为了这点地收回所有权,在整个新疆还没拿下之前,传出去对北海军的名声不好;可要不收回,留这么个尾巴以后也是个麻烦。

  赵新经过和范统、江藩以及后勤人员多次开会讨论,最终制定的方案如下:

  一、西线司令部设立农垦部,暂由参谋长江藩作为总负责人,相关人员可从后勤部抽调,也可从民间招募。农垦部将统筹整个新疆东路全部农田水利事务,包括种子、新农具、牲畜的发放和维修也归由屯垦部负责。私有土地的赎买也暂时划归屯垦部办理。

  二、从1794年开始,兵屯的细粮缴纳标准降为十石--也就是1200斤,多余部分归屯户所有。达到这一标准的,每户发五十北海元的补贴。此外屯兵的饷银从原来的每年三十两八钱--折合154北海元,调整到200北海元;养马户则从原来的四十一两五钱--即207.5元,调整为260元。调增部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活,让其不必再为盐菜开支而烦恼。

  三、遣犯的细粮纳粮标准降为3.5石--也就是420斤,完成者每户发三十元补贴,多余部分同上。此外遣犯也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用于改善生活,每年的标准是一百北海元,不过这部分钱要由农垦部设立单独账户监管,遣犯要用的时候得填单子申请审批(否则前脚拿了钱,后脚就跑回关内了。)

  四、对于“户屯”的问题,由农垦部协议购回所有权,但不得强制赎买。地价参照当地耕地交易市价上浮20%。在户屯的纳粮标准上,继续执行满清时代的标准,也就是每亩纳粮八升,三十亩地就是2.4石。此外每年八月内全额缴纳的,发10块北海元补贴;九月内全额缴纳者,发5元补贴;十月内全额缴纳者,发两元补贴;十一和十二月内才全额完成的,没有补贴。

  当方案的消息传出后,首先得知的是奇台地区的兵屯户和犯屯户。各家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很多人干脆冲着靖远城的方向磕头,都说以后的日子算是好过了!

  赵新相信,只要按照这个方案坚持不懈的执行,西线部队以后的军粮问题就不用再担心了。而且随着新疆东路粮食产量的提升,科布多地区的粮食供应也能满足。

  当处理完了屯田的事,已经头昏脑胀的赵新这才想起奇台南部还有个风景名胜--江布拉克,附近还有个古城遗址。自己难得来趟天山,离开前总得瞅一眼才不虚此行。

  秋天的美景肯定是没工夫看了,不过他曾听人说那里冬天风景也不错,于是他就叫上了范统和江藩,带着一个排的警卫,一大早跑了过来。
记住手机版网址:m.baishulou8.net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